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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设备安装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2024-01-17

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设备安装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5-440111-17-01-241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新材料研发中试环保生产基地项目设备安装监理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储备地块(水均田路)。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约36428平方米,分期建设。建设涉及设备机电安装的主要内容为沥青产品生产线、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和PC构件生产线的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约15275平方米。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生产设备的总投资约10000.00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本项目生产设备机电的安装准备阶段、安装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以及协调代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供方等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结算支付、竣工审核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2.2.3监理服务期:约18个月

2.2.4最高投标限价:8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以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2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为准。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并提供被授权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4.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4.5如完成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保留重新组织招标的权利。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7日09:0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9:30(北京时间)

5.3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9:3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ygcg.gzggzy.cn/p92/index.html)。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高浪路70号

话:020-82257974

8. 联系方式

人:广州市市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82257974

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高浪路70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人:邝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40117114239850203404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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