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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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jp04地块及配套工程(epc)

· 2024-02-06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 ( 答疑 ) 纪要(一)

工程名称

2023JP04 地块及配套工程( EPC

招标阶段

EPC 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 - 10 业绩评分标

、第 11 资信评分标准 修改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一。

2 本工程合同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 战采品类 - 序号 17 室内门 参考品牌中的

泊尼 修改为 欧铂尼

3 本工程合同附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 战采品类 - 序号 18 厨房全景门 参考品牌中

德立 修改为 欧铂尼

招标人 ( 项目法人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或盖章 )

2024 2 5

招标代理机构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 签字或盖章 )

2024 2 5

附件一

项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 投标人可以

提交下列第 1 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1 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

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

项合同高度 60 米以上且单体建筑面

7000 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

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 1.5 分。

注:

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

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

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 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

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

计。

b.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

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

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

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c. 类似工程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

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

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

为准。

d. 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 类似工程业

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

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

的结算书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 其他要求: 1) 高度 参照《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高度的计

算作如下约定: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

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

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建筑屋面为

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

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

层的高度;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

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后,取其中最大值; 、对于台阶式地

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

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

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

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

自的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

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局部突出屋顶

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

10

2.2.4 4

业绩评分

标准

4 分)

1. 投标人 ( 指独立投标

人或联合体成员之

) 类似工程业绩

3 分)

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

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

1/4 者,不计入建筑高度; 2 )、投标人

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

(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

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

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

(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

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

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

计。 3 )、装配式建筑工程指符合《装配式

建筑评价标准》( GB/T51129-

2017 )或《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

法(试行)》(闽建〔 2020 4 号)相关

规定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否则,其业绩不

计。

2 )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

绩,只有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程总

承包业绩可计,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

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计。

3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

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

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

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

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

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 查询到的工程

指标信息 仅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

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2017 39 号)的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

行)》所指的高度、跨度、面积、层数、

长度、日处理量、压力等级、金额、直

径),否则,其业绩不计。

4 )通过平台查询的 类似工程业绩 指标

与上述第( 1 )项 类似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

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

准。通过平台查询的 竣工验收日期 与上

述第( 1 )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

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2 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

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

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

建的 不适用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

1 分。

注:

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

合同和主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a. 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

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

计。

b. 类似工程业绩 时间以主体工程的施工许

可证签发日期为准。

c. 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许可证材料中

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 类似工程业

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

的证明材料,如:工程施工图等,否则其

业绩不计。

d. 其他要求: /

2 )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

绩,只有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工程总

承包业绩可计,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

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计。

3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

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的在福

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

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

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

(施工许可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施

工单位名称及施工许可证编号)。查询不

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2.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

程业绩( 1 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

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

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

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

同高度 60 米以上且单体建筑面积 7000 平方

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工程总

承包项目,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注:(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 类似

工程业绩 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

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否则,其业绩不计。

a.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

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

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

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 类似工程业绩 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

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

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

为准。

c. 类似工程业绩 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

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

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

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

计。

d. 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 类似工程业

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

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

的结算书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e. 其他要求: 1) 高度 参照《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GB50016-2014 ,建筑高度的计

算作如下约定: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

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

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建筑屋面为

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

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

层的高度; 、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

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

后,取其中最大值; 、对于台阶式地

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

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

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

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

自的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

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局部突出屋顶

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

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

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

1/4 者,不计入建筑高度; 2 )、投标人

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

(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

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

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

(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

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

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

计。 3 )、装配式建筑工程指符合《装配式

建筑评价标准》( GB/T51129-

2017 )或《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

法(试行)》(闽建〔 2020 4 号)相关

规定的装配式建筑要求,否则,其业绩不

计。

2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

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

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

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

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

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

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 查询到的工程

指标信息 仅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

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

2017 39 号)的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

行)》所指的高度、跨度、面积、层数、

长度、日处理量、压力等级、金额、直

径),否则,其业绩不计。

3. 获奖业绩( 0 分)

1. 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适用于要求投

标人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投标人

(含联合体成员)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

人施工的 不适用 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

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

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

以上优质工程奖,得 0.5 分。

注:

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

竣工验收证明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

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 )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

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 )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包括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和省级优质工程奖。国

家级优质工程奖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

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含金质奖)、中国

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包括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建筑业协

会、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颁发的省级

优质工程奖。

4 )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认定时间以

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2. 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适用

于要求投标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

计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以第一

设计方或联合体牵头人设计的 不适用的工

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

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

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

计奖,得 0.5 分。

注:

1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

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

业绩不计。

2 )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

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3 )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

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省级(直辖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

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4 )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

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11

1. 企业资质资格

1 分)

1.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

及以上设计资质,得 0.5 分;承担主体工程

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工程的一级及以上施工

总承包资质的,得 0.5 分。

2.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

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不适用 的,得 1

(适用于装配式建筑、装配式综合管廊工

程、钢结构桥梁工程)。

2. 设计施工一体化

1 分)

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自

行实施的,得 1 分;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

联合体成员(相互之间为全资控股关系)

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由联

合体成员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

资子公司的,得 0.5 分。

注:联合体成员(相互之间为全资控股关

系)或联合体成员为同一集团(公司)全

资子公司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满足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1.4.1 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

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

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 http://www.gsxt.gov.cn )网页查询

截图,股权比例为 100% 的才能认定为全资

子公司。

3.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1.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

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工程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

责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派工

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

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同时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

册建造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

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中至

少有一人同时具有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

一级注册结构师),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加 1 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

合体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

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

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

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 配备 BIM 技术人员 投标人需配置 BIM

术人员数量为 15 人,其中,技能等级达到

二级的人员至少 5 人,满足得 1 分,否则本

项不得分。需提供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

《全国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

注: BIM 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体成员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

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

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

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

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1.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 =

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季度信用得分 ×2.5%+

门市勘察设计单位信用得分。

注: 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开标的招

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

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

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前

(含 10 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

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

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

址: zjt.fujian.gov.cn )每季度公布设计单

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和厦门市勘察设计单位信用得分以项目

2.2.4 5

资信评分

标准

14 分)

4. 企业信用评价

10 分)

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

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

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

用。

对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

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55 分确定。

如由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变

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

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

价系统或厦门市勘察设计单位信用得分评

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

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

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项规定的时

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

(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

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

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

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

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

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厦门勘察设计单位信用得分满分为

2.5 分,该信用分值应用于工程勘察设计招

标投标活动的规则由厦门市建设局另行通

知。

福建省及厦门市勘察设计单位信用分

值未明确应用前各投标人信用分值均按满

分计。

2.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 =

建筑工程类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2.5%+ 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得分。

注: 在每季度首月 10 日后开标的招

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

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

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

10 日前(含 10 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

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系统(网址: zjt.fujian.gov.cn )每季度公

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

筑)。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和厦门市建筑施

工企业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

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

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

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

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

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 60 分确定。

如由于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名称变

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或厦门

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得分评价系统公布的

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

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

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9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

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

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

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

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

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

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

理人签字确认。

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得分计取规

则为:投标人最近期的信用综合评价等级

A 等级的,得 2.5 分;投标人最近期的信

用综合评价等级为 BB+ 等级的,得 1.5 ;

余投标人得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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