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文安和韵小区主体质量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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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3840003002 |
招标内容: | |
文安和韵小区主体质量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文安和韵小区主体质量检测鉴定服务项目 已由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沧审批核〔2023〕9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铁建投沧州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中铁建投沧州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文安和韵小区主体质量检测鉴定服务项目。2.1.2 建设规模:文安和韵小区总用地面积69634.17㎡,总建筑面积21.57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7万㎡,容积率2.108,建筑密度19.17%,总套数1370套。 2.1.3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2.1.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工程主体质量检测鉴定内容全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方的工程进度要求。2.1.5 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1.8 招标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检验试验规范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构件截面尺寸、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间距、损伤普查、安全性鉴定;针对已完工程作出质量评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资料等),并出具检测鉴定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等内容,鉴定检测范围及内容应满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检测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1 09:30 至 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下同),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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