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原衡中邯郸分校项目已施工建筑主体结构现状与设计资料一致性核查检测鉴定及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原衡中邯郸分校项目已施工建筑主体结构现状与设计资料一致性核查检测鉴定及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服务;2.1.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邯郸市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德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约建于2017年,暂未竣工,因原项目土地和建设手续不完善,且设计方案在2017年之前,后续国家多部相关规范、条例等进行了修订调整,该项目建筑主体设计等方面不符合现行规定,需对已施工建筑进行主体结构现状与设计资料一致性检测核查和质量鉴定。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开发区明珠大街与东方路交口东北侧;2.1.4建设规模:原衡中邯郸分校项目,项目共包括15栋建筑单体,检测面积为177835m2;2.1.5检测内容:检测内容包含主体结构损伤及缺陷调查、构造核查、基础检测、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钢筋数量及间距检测、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检测、房屋全高垂直度偏差检测、鉴定意见、基础检测、钢筋锈蚀程度检测、承载力验算复核、钢筋力学性能试验、地基土载荷试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法桩身完整性检测、查清抗震要求提高对建筑的影响,及保证设计资料合规合法、质量监督程序合规、后续加固实施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标准解读、政策解释等附加服务工作。本项目检测鉴定共分两步实施,第一步查明该项目各建筑物主体结构现状与设计资料的一致性。第二步查明该项目各建筑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是否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2.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约定的检测鉴定内容全部完成,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要求;2.1.6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对原衡中邯郸分校项目已施工建筑主体结构现状与设计资料一致性核查检测鉴定及质量检测、鉴定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8:30:00至2024-10-11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使用河北CA 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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