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导流涵洞和排涝涵洞用预制管桩
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招 标 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管理机构: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我公司中标承建了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为保证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决定对该项目临时导流涵洞和五丈河排涝涵洞使用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预制管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新老客户参加竞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待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我公司将通知中标候选人携带资料进行审核,携带的资料为: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售后与服务承诺书及以前向其他单位供货的证明资料(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资质证书。如中标单位已是我公司合格供方,则不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次预制管桩采购投标的供应商至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wcc.com/)下载本次预制管桩采购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联系人:朱丽,联系电话:13218960628(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
项目部联系人:王天荣,联系电话:13218826710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并扫描上传至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投标文件每页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与朱丽13218960628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四、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需在2024年10月13日下午16:00前从单位基本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备注:滨海枢纽二期预制管桩采购投标保证金。其他方式的投标担保一律作无效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已签订的合同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后附的格式合同相关条款)已到账的银行收款凭证退还。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如下:
户 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账 号:32001745736050488688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于2024年10月14日上午8:30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5楼会议室(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开标,届时与投标人联系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
五、供货及报价等要求
1、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 及限价见下表:
预应力预制管桩总量约19120m,用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临时导流涵洞和五丈河排涝涵洞施工,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根桩长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m) | 含税单价限价(元/m) | 混凝土 强度 | 备注 |
1 | PHC-600(110)AB-C80 预应力管桩 | 13m | 米 | 18200 | 210 | C80 | 导流地涵1400根 |
2 | PHC-600(110)AB-C80 预应力管桩 | 10m | 米 | 920 | 210 | C80 | 排涝地涵92根 |
合计 | 19120 |
2、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单价设投标限价,投标单价高于投标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限价是以计量单位计价含13%增值税的单价。
(2)限价及投标报价均包含但不限于货款、专利费及装车、运输等运至施工现场并卸货后的全部费用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以及利润、税金等费用,全额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采购招标本着中标锁定单价的原则,单价在合同履约期内不调整。
(4)进场产品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买方现场入库数量(应扣除装卸及运输过程的破损、外观尺寸及质量不符合规范及图纸中相关规定的数量),最终结算数量应扣除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表面因寒冻剥落、活性物质导致表面爆裂、铁或其他矿物质导致表面返锈等质量问题的产品)。
3、质量与技术要求
(1)供货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供货方必须随货出具满足业主、监理、甲方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报验资料,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和招标人的抽查。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有最新标准的,自动执行最新标准。
所供产品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不限于):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江苏省)》(DGJ32TJ 109-2010)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T 13476-2023)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
(2)项目部安排专人进场监督生产,成品桩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管桩进场应提供其出厂合格证,并与桩端标识的厂名、生产日期、产品型号相对应,同时提交预制管桩相关原材料检测及产品的抗压、抗剪等检测资料文件。供应商安排运输方式,运至指定地点并卸货后进行交接,管桩的运输、堆放等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有关的规定执行。
(3)预制桩现场检验:①监理见证取样制作混凝土试块;②施工现场抽查。
4、供货时间
预计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供应,具体时间、规格数量以项目部实际需要为准,具体送货时间、规格、数量以项目部根据工期计划提前3天通知。
5、送货地点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临时导流涵洞和五丈河排涝涵洞施工现场。(具体地址由投标人与工程项目部联系确认),供应商安排运输方式,运至指定地点并卸货后进行交接。
6、中标人需派专人为项目部提供及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部供货计划的接收、供货的协调、收货签单的核对、与项目部办理结算等。提供服务人员须在约定时间内能赶到施工现场。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进场材料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数量以双方实际签收合格数量为买方现场入库数量(应扣除装卸及运输过程的破损、外观尺寸及质量不符合规范及图纸中相关规定的数量),最终结算数量应扣除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外观表面因寒冻剥落、活性物质导致表面爆裂、铁或其他矿物质导致表面返锈等质量问题的产品)。
2、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供货方在每月10日前与招标人项目部核对上月所供产品数量及货款,按照招标人进场结算清单进行对账结算,招标人项目部凭供货方开具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核对一致的签收单进行结算,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合同供货完成后进行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外,必须报招标人项目部所属分公司相关人员审批后方为有效。
中标人同时承诺: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材料数量均已结报完毕,无其他争议,所结报的材料数量真实有效。过程结算单和最终结算单在双方会签后,报招标人的分公司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字后生效;分公司人员在审核有疑义时,可要求双方重新核对,核对一致无争议后重新办理结算,该结算仍须经分公司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若仍有分歧无法解决,双方均可报招标人公司财务物资部协调处置,财务物资部须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财务物资部联系电话:0514-87361764,联系人:朱丽。
3、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预制管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供货方同时提供该批次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招标人项目部根据双方办理的结算手续,并在收到供货方货款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价的70%,余款在供货全部结束并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后2个月内付清。
供货方所开具发票不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仅作为项目部所购材料结算入账依据。根据合同要求的正常付款时,供货方必须出具一份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提交招标人项目部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可向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方式澄清。招标人单方自行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使用的质量、技术等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九、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封面(附件3.1)
2、投标报价单(附件3.2)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3.3)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4)
5、投标单位资信证明资料(见附件3.5)
6、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明文件(见附件3.6)
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见附件3.7,先上传投标文件的可单独发给朱丽)
十、评标方式、标准及方法
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报价,选择1~3家报价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待招标人项目部组织工程建设方、监理等相关方对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能力以及现场实地考察评审后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根据评审必要,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补充书面,以便定标参考。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无效标:
(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3)逾期上传投标书的;
(4)招标人认为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的;
(5)报价未按要求填报或擅自更改投标文件格式内容的。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招标拟选择1~2家供货单位为中标人。
2、开标后未获得中标通知者,视为未中标,招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3、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后(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中标价的5%,)到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将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本次招投标遵循投标单位自愿参与原则。一经参加投标,即视为投标单位完全同意招标条件、评标办法等招标文件的内容。
十三、招标文件附件
合同样本(第二章)
十四、其他
1、招标文件作为混凝土预制管桩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合同格式
混凝土预制管桩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JSSJ-BHSN-BCZ-CL025
定作方: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注意:应填写对方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管桩PHC-600(110)AB-C80(以下简称PHC管桩)一事,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PHC管桩加工承揽所供应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
2、供货期限:预计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供应,具体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供货地点: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滨海枢纽工程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导流涵洞和排涝涵洞施工现场。(位于盐城市滨海县天场镇通榆河以西入海水道以北交汇处)
二、PHC管桩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PHC管桩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根桩长 | 暂定 数量 | 总长度(m) | 含税单价(元/m) | 暂定含税 合价(元) | 备注 | |
1 | PHC-600(110)AB-C80 预应力管桩 | 13m | 1400根 | 18200 | 导流涵洞 | |||
2 | PHC-600(110)AB-C80 预应力管桩 | 10m | 92根 | 920 | 排涝涵洞 | |||
合 计 | 19120 | |||||||
1、上述合同价款包含所有材料费用,如双方议定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在收料时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款,凭双方提供的原材料清单数量和双方约定的材料单价,在结算时由甲方在上述管桩价款中扣除。
2、结算数量:以甲方现场收货人员 韦彩宏 及质检人员 王龙 对进场预制PHC管桩进行现场验收,扣除破损、外观尺寸、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预制PHC管桩,并对验收合格的预制PHC管桩数量签字确认作为最终结算数量。
3、以上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价格,该价格均包含但不限于货款、专利费及装车、运输等运至施工现场并卸货后的全部费用及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以及利润、税金等费用,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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