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构件

保标招标 > 混凝土构件 > 招标信息 > [公开招标][市辖区][施工]宁德市医院传染病房及附属设施〔宁德市医院迁建(三期)工程〕补充通...

[公开招标][市辖区][施工]宁德市医院传染病房及附属设施〔宁德市医院迁建(三期)工程〕补充通...

· 2022-08-19

宁德市医院传染病房及附属设施〔宁德市医院迁建(三期)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第1次)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宁德市医院传染病房及附属设施〔宁德市医院迁建(三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充、回复如下:

一、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中3.项目管理机构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现修改为: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现修改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方最多为1家

现修改为: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1.11.1

主体工程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主体工程的设计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

现修改为:

15

1.11.1

主体工程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

5.对招标项目方案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提供施工图,由评委对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经济型进行评议并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按子项目评分C5×权重D5×5%计取)

C5(满分100分)

D5=0.2

现修改为:

5.对招标项目方案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提供相关优化设计方案,由评委对相关优化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经济型进行评议并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按子项目评分C5×权重D5×5%计取)

C5(满分100分)

D5=0.2

6、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在电子交易平台(联合体报名处)填写分包的单位名称,若因未填写而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变更至2022年09月05日上午9时00分。

二、答疑纪要

1、P75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P10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疑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根据范本通常设置为高级工程师或具备一本注册资格证书,P10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置与常规设置不同。且本项目加分设置中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经排查仅少数2家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能够满足,设计负责人的设置要求远高于项目负责人要求。建议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调整为拟派出的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一级注册资格证书。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答:P75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得分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1;P10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作调整。

2、P11 3.9其他资格要求:(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方最多为1家。 疑问①:其他资格要求与P10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相矛盾。 疑问②: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四、招标文件编制,(二)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牵头单位可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拟分包单位可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限制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不符合省厅文件要求,属于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3.9其他资格要求建议调整为:(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或设计方,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方最多为1家。

答: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3、补充通知4。

3、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符合该项资质且满足其他资质要求的企业过少,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减少竞争的可能,同时该项目建设内容与该项资质也并不匹配。评标办法加分项中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已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另外要求另一项施工总承包资质过于苛刻,且机电工程并不是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加分项中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三级BIM人员6个,相较于省内省外同类型医院项目,该项要求过高,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答: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10KV电力工程及机电工程相关内容,存在相对应的设计及施工需求。招标公告3.1(1)中的资质要求存在三家以上的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故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款资质要求不作修改。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配备BIM技术人员专业为建筑设计或结构设计或建筑施工设计或建筑设备设计专业,且人数在6个(含)及以上,以上2点设定仅作为加分条件,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存在三家以上,故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本款加分条件不作修改。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加分条件已作调整,详见补充通知1。

4、招标文件P69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问: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签约合同价不低于3.5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

答: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2。

5、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中设置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请问:按照该项目初设内容机电部分,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就可承接此项目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是否考虑修改为: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得0.5分?

答:“2.2.4(5)资信评分标准1.企业资质资格中设置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得0.5分。”中“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属于招标文件固化内容,不得调整,具体详见闽建办筑函[2019]42号文件规定。

6、第三章综合评估法中第2.2.4.3条款,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相对有些门槛要求过高,前面投标人资格要求3.4又同时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虑到合理性,建议修改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是否可行?

答: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1。

7、虑的项目规模建安造价为4.4亿元左右,业绩指标设置为3.5亿门槛,按照规范要求,不应大于2/3标准设置,即建议以下调整,原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建议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建安造价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是否可行

答: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2。

8、根据《招标文件》“17.1.3.1模拟清单编制依据”和“17.5.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方式的约定”均采用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及《招标文件》P232页设计范围中也提及装配式等工程设计,是不是意味着投标人递交的《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若采用了装配式建造方式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答:不是,本项目没有采用装配式,只是在编制模拟清单时,部分定额借用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

9、根据《招标文件》P232页:“(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大门、幕墙、门窗、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装配式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节能设计、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电梯(含装饰)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应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该项内容属于设计范围,由此可见该项目中设计师对于BIM应用的重要性,且医院类项目较为复杂,在工程领域建筑师属于指导BIM应用技术的专业。因此,对于BIM应用设计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要求较高,为保障复杂工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顺利开展,建议增加调整优化该项考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根据《招标文件》及配套的附件、模拟清单中的多项内容进行分析,该项目采用的建筑材料、设备较为复杂、结构体系与设备建筑空间的要求较高。为保证项目顺利履约,是否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修改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同时具有建材专业或设备专业或装配式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答:详见补充通知1。

11、招标文件中有涉及装配式建筑的内容,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建筑〔2021〕20号)文件第三款重点工作中第6点健全招投标和造价制度中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招投标正向引导,支持工程总承包单位自主选择装配式建造方式....其中,装配式建筑评标基准价的K取值区间控制在5%以内,投标报价得分Q值不低于2。

答:本项目没有采用装配式,只是在编制模拟清单时,部分定额借用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根据《招标文件》“17.1.3.1模拟清单编制依据”和“17.5.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方式的约定”均采用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若投标人递交的《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并在履约过程中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工艺,为预制构件的供应,建议承担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钢结构生产供应商具有:本项目的主要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与投标人有股权关联(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占股预制构件生产供应商不低于50%(不含),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且预制构件生产基地位于项目所在地运距不超过100公里范围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供应商,且生产基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为福建省住建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的生产基地)的,得1分

答:本项目没有采用装配式,只是在编制模拟清单时,部分定额借用了《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具体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13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不得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否则,其投标被否决”,住建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一级建造师可以继续执业且可以继续注册,建议取消或改条款。

答: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0项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13条的内容,其余条款顺序相应顺延调整。

14、1.若提供的社保缴费证明上的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司属分公司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P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3.2.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设计费按262.9803万元报价,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P29 42 11.2电子招标投标其他要求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 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①设计费: 元;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元;③投标报价下浮率 K:;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如有)、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问:设计费的投标报价是否以“元”为单位? 3.本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 1.8 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问:若提供的工程业绩中合同的合同签约价超过3.5 亿元是否认定为该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

答:1.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为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人员,可提供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作为在岗证明。若拟派人员为本公司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格式自拟)作为在岗证明。2.设计费的投标报价可换算成“元”为单位;3. 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2

15、问题1:P146 (4)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此条款不合理,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应有发包人承担。 问题2:P169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 (2)风力10级(含10级)以上台风(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3)日降雨量达到100毫米的大、暴雨(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更改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风力8级(含8级)以上作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 问题3:P196 21.3.1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的约定:(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 此条款不合理,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问题4:P184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进度付款: (1)本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项目所在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确认的价格时,按截止每月25日前完成的经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核实、验证的实物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的40%支付,由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申请月度工程施工费用进度款,发包人在17个日历天内进行核准,并在下月25日前向承包人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 此条款不合理,建议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问题5:P186 17.4.2 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工程质保金扣除已发生保修费用和相关鉴定费用后,剩余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事项,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维修而未进行维修的,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因全款发票已提供给发包人,如有扣除保修金的情形,发包人应提供相应扣款发票给承包人。

答:1.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2.不作调整。3.不作调整。4.40%调整为60% 。5.不作调整。

16、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问:设计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省内满足此条件人员少,要求太高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是否为为某大型设计院量身定制。 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5.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方式的约定:(一)勘察设计费结算方式2、设计费:按包干价执行。 问:招标文件未见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的具体计算公式及取费系数,若根据批复的初设文件中的工程设计费推算优惠系数为下浮20%,另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659万平方米为大型公共建筑,同时为技术要求复杂的医疗建筑,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应取1.15,则根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设计费计算: 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按50%,优惠系数为-20%(下浮20%),计算式:【1054+(1515.2-1054)/(60000-40000)×(43876.5164-40000)】×1.0(专业系数)×1.15(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0.5(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0.8(优惠系数)=525.96万元。与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设计费262.9803万元(包干价)差距较大,是否计算有误? 3.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二、发包人要求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和内容:(1)设计范围:……。交通影响评价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 问:交通影响评价在方案报批阶段应已完成,施工图阶段不应含交通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有可能造成已批复方案重大调整,此处是否有误?

答:1.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1。2.本项目的高限价设计费金额是根据模拟清单中的金额确定包干固定价,计算无误。3.按招标文件执行。

17、1、招标文件中“评分条款:项目管理机构: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本评分条款,结合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一个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才能得满分1分,这条款的设定非常不合理,全国所有最强的设计院都不具备同时有这三本证的人才。设计负责人按规定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统筹协调其他各专业,其他各专业有各专业的负责人,也不可能是设计负责人身兼多岗,应删除针对设计负责人的极不合理的评分条款。

答:1.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1。

18、2、招标文件中“评分条款:类似工程业绩: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这个类似工程业绩使用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是历史上的首例,从未有过先例,请问业主及招标代理机构是不是有某家企业实际业绩达不到要求,所以用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请问四库一平台如何能查询到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如何判定业绩?如何不起争议?如此荒诞的设置是为何?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3876.5164万元,根据 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所以,业绩造价的设定应为竣工结算价或中标价不超过29251万元。(即43876.5164万元的三分之二)。

答: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2。

19、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即可。

20、4.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二、发包人要求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和内容:(1)设计范围:。。。。。。、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 问: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是否为工业化设计,具体设计范畴为哪些方面? 5.招标文件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5.对招标项目方案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提供施工图,由评委对施工图设计的合理性经济型进行评议并在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此项得分按子项目评分C5×权重D5×5%计取)” 问:设计节点工期要求为“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6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上部主体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现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第五点中却提出“提供施工图”,是否已有相关潜在中标人已完成施工图。建议对本条标准进行调整,是否为“提供相关针对性设计说明”。 6.招标文件分部分分项工程模拟清单与计价表中 CT、CT手术室、CT检查室、骨科手术房间特殊装修、PCR实验室、动物房房间装修、负压病房等专项设计未见其造价金额,请明确造价是否计入。 7.教学科研综合楼中七~十层为宿舍,其与其它功能混合建造是否妥当? 8.本期最后的污废水是排至一二期已建的污水处理站,一二期已建污水处理站是否有考虑本期污水处理的水量要求。 9.根据扩初说明本期有考虑设置雨水利用系统,但是根据图纸未见相应的实现措施,造价清单里面也未体现相应内容。请明确该项内容是否有预留造价。 10.请提供本期的环评报告。用于复核污废水处理方式。 11.扩初图纸和说明未见医疗气体相关内容,请明确造价是否计入该项内容。 12.造价清单未见燃气相关内容,请明确造价是否计入该项内容。 13.扩初图纸关于2#变配电内容描述不一致(说明中是3200kVA,低压配电系统是4X1000kVA),请明确。 14.扩初说明中柴油发电机容量描述矛盾(说明为1台1200kW,负荷表和第配电系统为500kW和800kW)请明确。 15.根据GB 55015-202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5.2.1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此规范2022年4月1日后开始执行。目前扩初说明和图纸均无此部分内容,请明确造价是否需计入该项内容。

答:4. 删除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5.详见补充通知5。6. CT、CT手术室、CT检查室、骨科手术房间特殊装修、PCR实验室、动物房房间装修、负压病房等专项设计按暂定专业工程列入,待图纸深化后按实结算。7. 教学科研综合楼中七~十层为教学配套用房。8.已考虑本期污水处理的水量要求。9.招标清单中未考虑雨水利用系统。10.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详见附件,招标人会在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提供环评报告。11.医疗气体已计入,具体内容详净化工程。12.燃气工程考虑第三方建设,本次项目不计入。13.教学科研楼2*2000KVA变压器,传染病房楼4*1000KVA变压器。14.根据初扩说明“教学科研综合楼一层设置一台1200KW柴油发动机组作为备用电源”计入 。15.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为2022年2月24日,本项目未考虑安装太阳能系统。

21、1.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2.3“最高投标限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3876.5164万元+设计费262.9803万元=44139.4967万元”。 根据“闽建筑〔2017〕39号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的,可按《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指标值确定。请代理重新核对类似工程业绩造价设定金额并予以明确。 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类似工程业绩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含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8万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单项合同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之前未出现过这样设定,请问全国四库一平台如何能查询到估算或投资概算或总投资金额? 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项目管理机构中“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符合上述人员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本评分条款设定不合理,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应删除针对设计负责人的极不合理的评分条款。

答:1.2.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2。3.本内容已调整,详见补充通知1。

注: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宁德市医院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819

补充通知(一).pdf 市医院三期环评批复.pdf

文章推荐:

宁乡市黄材中心卫生院:电梯及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2023-2024年北片五地市铁塔检测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卓尼县招商引资相关人员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为【龙门大健康产业园绿色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公开选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