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西 J-9-5#地块一期工程项目检测服务项目 发包公告(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 招标 条件
滨海县城西 J-9-5#地块一期工程项目检测服务项目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 滨海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 条件,现进行公开 招标 。
二、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 检测 地点 : 滨海县育才西路北侧,仁和初中西侧地块内 。
2.项目规模概况: 项目总用地面积 60288平方米(约90.4亩),总建筑面积1474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6000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内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地上约19000平方,地下约16000平方) 。 工程总投资约 2.5亿元 。
3. 检测内容主要为 :建筑物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含通信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消防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及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的所有工程检测。
4.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①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性能、沥青及沥青混合料、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防水材料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②专项检测:主体结构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预埋件、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能效测评、建筑智能工程检测(含系统的性能检测、各类参数检测,如有)、弯沉检测、桩基工程检测(单桩承载力静载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低应变检测、高应变检测、锚栓试验等)等相关工程类检测;③备案检测(含室内环境(甲醛苯、氨、TVOC 等)、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市政工程、建筑水电、门窗、装饰装修材料、幕墙检测、建筑能效测评、幕墙工程检测等;④附属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⑤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含人防、消防、防雷、周边房屋安全检测、智能化检测,隔声检测(含空气隔声、撞击声检测等)等专业部门要求的特殊检测服务)。
投标人资质范围未覆盖本项目需要的检测项目 ,须在得到监理和发包人的许可后,由投标人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完成相应检测及相关手续备案工作。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项目,涵盖了从项目开始到交付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
5 .合同估算价: 约为 人民币 60 万元。
6.质量要求: 合格 。
注: 6 .1 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6 .2 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 4 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及时到达现场的,罚款 3000 元 / 次。
6 .3 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施工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一般情况下自委托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不含委托日)投标人应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中标人应不超过 5 个工作日(不含委托日)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6 .4 验收:
( 1 )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 2 )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7 .工期要求: 425 日历天 (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 。
注:自检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建设方付清合同余款及中标人向建设方提交全部检测报告止。中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的,中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超过中标价 5%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代为赶工,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代为实施的综合单价按中标人综合单价的1.5倍结算,数量按实际发生结算)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向招标人承担合同价2%的违约金,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三、 承包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
3. 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发包承建单位不得再另行转包、违法分包。
4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 项目部 负责人须 为承包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7 .承包人信誉要求: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7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7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7 .4承包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发包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承包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8.1为发包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8.2为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发包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8.3与本发包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8.4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7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承揽的工程中,因拖欠工人工资、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被滨海县有关部门限制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四、邀约文件的领取(含 检测 合同等,如有)
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包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获取网址: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 http://binhai.etrading.cn/
3. 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承包人,使用 CA锁,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滨海专区网址 http://binhai.etrading.cn/ ,可按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3.1 CA锁办理方法: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CA锁(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9/20200217/4ed9148d-dc65-4624-ac31-f98a63015a59.html)或盐城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国信CA(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9/20220712/f4b8c3d0-8c2d-4a9a-9fd8-813d9c2e2dcc.html)。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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