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阜新市彰武县土地整理项目是辽宁省水资源集团与阜新市政府战略合作项目,分五期实施,现已完成土地流转,2022年拟进行旱改水二期工程即阜新市彰武县大冷镇程沟村和木头营子村旱改水项目建设。本招标项目阜新市彰武县大冷镇程沟村和木头营子村旱改水项目已由彰武县自然资源局以《关于阜新市彰武县大冷镇程沟村和木头营子村旱改水项目设计报告的批复》(彰自然资字[202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水资源生态开发(彰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在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旱改水项目范围为彰武县大冷镇程沟村和木头营子村适宜地块,利用闹德海水库作为水源,采用管道加压或自流的方式为项目供水,项目建设规模面积为6384亩。
2.2采购内容:采购货物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保险、包装、运输和交货(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由安装承包人负责)、验收;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对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和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以及其它售后服务等;接受招标人代表参加工厂监理、测试、验收;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具体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地点:工程沿线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2022年12月1日—2023年3月20日,具体交货日期按监理人批准的供货计划执行。
2.5投标保证金:2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提供采购货物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3)未被水利部平台或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辽宁平台)或信用中国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文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401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本人到场并携带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现场购买(如遇疫情受管控政策影响,可采用发送要求证件电子文件、邮寄等不见面方式):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5投标人应确保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并一直有效,以保证及时接收往来函件并及时沟通反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8日北京时间10:30时。
5.2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本次招标的授权委托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大会(如遇疫情受管控政策影响,可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招标人信息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王先生 姓名:崔岩
单位: 辽宁水资源生态开发(彰武)有限 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职务:商务部部长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高级工程师 职称: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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