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东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高铁防护工程商混物资询比采购二次挂网
项目编号:ZYGS-2025WZ10-XB0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新乡市新东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高铁防护工程商混物资询比采购(项目编号:ZYGS-2025WZ10-XB05)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2.1采购内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交货期: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4采购要求:详见附件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供应商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交货期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1份2022年至今胶接夹板的供货业绩,可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含项目名称、合同清单(可隐去价格)和合同各方盖章页)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3.5履约信用:投标人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2022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2022年至今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凡存在有贪污贿赂犯罪行为的记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其他要求: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询比采购报名供应商于2025年3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3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采购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登录通购网(www.crscec.com)报名。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7时00分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包,售后不退。
5.询比采购响应5.1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采用电子邮箱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3月30日09时00分邮箱地址:869374928@qq.com。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2025年3月31日09时30分,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永达路天舟物流园项目部。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联 系 人(商务):陈龙海
联系电话:17719859560
联系人(技术):王晨旭
联系电话:19937676092
邮箱:869374928@qq.com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包件名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到货时间/地点 |
01/商混 | 1 | 混凝土 | C20 | m³ | 1484.30 | 到货时间:2025年3月 |
2 | 混凝土 | C25 | m³ | 9.83 | ||
3 | 混凝土 | C40 P8 | m³ | 424.51 |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的增值税率为3%%。
附件2
材料询价表 编号:ZYGS-2025WZ10-XB04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发件人: 联系电话:
收件单位: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件人: 王晨旭 联系电话:19937676092 关于 商混物资 的报价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厂家报价 (元) | 合计金额 (元)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20 | m³ | 1.00 | ||||
2 | 混凝土 | C25 | m³ | 1 | ||||
3 | 混凝土 | C40 P8 | m³ | 20 | ||||
合计金额 | ||||||||
人民币大写: | ||||||||
备注:以上产品报价为含税、含运费等费用的到站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3 %) | ||||||||
货物到达地址/时间:报价评审结束后按甲方要求送到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开发区关堤乡。 |
附件3
商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RSCE-ZY-热力-WZ-2025-
甲 方: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混采购合同书
甲方(买方):通号(郑州)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乙方(卖方):
签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现甲乙双方通过招标采购,就甲方承建的新乡市新东区热力管网建设项目高铁防护工程采购商品混凝土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³)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1 | 混凝土 | C20 | 1484.30 | 3% | 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应为准 | ||
2 | 混凝土 | C25 | 9.83 | ||||
3 | 混凝土 | C40 P8 | 424.51 | ||||
合计 | 1918.64 |
1.1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税金)、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如需泵送则价格上调 元/立方米,泵车100方为一个台班,不足100方按100方计算,超过100方按实际数量机算。乙方混凝土送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在2小时内完卸货。如卸货延时超过2个半小时,每小时加100元/车(不足半小时不计时,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以此类推。如卸货延时,甲方应认可该车次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变化等因素。每一批次超过100方允许有一车补方,如发生第二次或多次补方(每车不足12方),则需补足12方运费,每方运费 元。外加剂:P6价格另加 元/m³,P8价格另加 元/m³,膨胀剂价格另加 元/m³,防冻价格另加 元/m。
1.2 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 ,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上述合同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率为 3 %,税款为 元。
1.3该合同单价采用固定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予以调整。
1.4 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根据三流一致的原则,乙方接收甲方物资材料款帐号须为本合同第三条乙方纳税身份识别中的开户行及帐号,不得委托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本合同所涉税费,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第二条 纳税人身份识别
2.1乙方为: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地址: 。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乙方纳税身份信息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应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载内容一致。若乙方为一般纳税人,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将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报甲方核查,并复印甲方留存。
若乙方已实行三证合一,则须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报甲方核查,并复印甲方留存。
2.2乙方如需变更上述纳税主体相关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认可。如发生乙方未尽到通知义务或甲方不认可乙方变更的情形,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提供税务发票
3.1本项目税费交纳方式被税务机关核定为 一般计税 (一般计税/简易征收),若项目核定为一般计税方法,乙方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项目核定为简易征收,乙方结算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在甲方结算日前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开具与本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票单位相一致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提供发票时间不得超过发票开具时间30个工作日。乙方未按本条约定的时间出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不予支付。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应按本条约定的时间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
3.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3.4在本合同发生变更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时,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乙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抵扣,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甲方负责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乙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四条 计量
4.1 以甲方签收的乙方送达商品混凝土的送货单据所记载的数量为准,如需过磅抽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4.2供应过程中甲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数量低于送货单数量,则本批次全部按照实测数量中最低的数量计算。
第五条 供应时间和地点
5.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混凝土供应通知单》后,按甲方规定时间将混凝土送至指定地点。
5.2甲方有权根据施工情况通知乙方变更混凝土供应时间。
5.3甲方联系人: 陈龙海 联系方式:17719859560。
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
第六条 验收
6.1验收方式为:现场验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
6.2质量验收标准:
6.2.1 混凝土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乙方所供混凝土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6.2.2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煤灰、河沙、碎石、减水剂、水等原材料要根据甲方确认配合比和该配合比强度无误后才能使用,原材料执行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6.2.3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需要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具有认证资质试验室出具的各种原材料相关检验报告。如乙方不能提供相应的报告,由甲方进行委外试验所产生费用从乙方付款中扣除。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6.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且经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
6.2.5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及甲方试验室混凝土回弹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甲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乙方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混凝土浇筑完28天后,甲方试验室人员进行回弹,回弹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值。
6.2.6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10和GB/T50082-2009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由甲方委托经乙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甲方原因则由甲方负责。
6.3验收时间为:每批次浇筑完工1天内,双方对完成混凝土方量核算签认。
6.4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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