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Q锦联社区安置房二期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联社区安置房二期已由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锦联社区安置房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以泰姜发改投[2022]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联社区安置房二期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水街道天目西路南侧,一期工程东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78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384.1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3288.5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6601.42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6887.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095.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工程、道路及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工程检测服务。
2.4 项目名称:锦联社区安置房二期工程检测服务;
2.5 发包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按设计、施工验收等规范及相关质量检验检测要求进行的材料检测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检测试验服务;
2.6 合同估算价:280万元;
2.7 最高投标限价:280万元;
2.8 服务期:978日历天(实际与工程总承包工期同步);
2.9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工程完成至±0.000时支付合同价15%;主体完成50%时支付合同价的20%;主体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25%;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结清余款。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合同约定的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须至少包含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能力水平评价证书。
3.2.2☑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4(1)、3.4(2)、3.4(3)、3.4(4)、3.4(5)、3.5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申请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承诺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区罗塘东路298号,联系人:朱女士13775679298)获取招标文件,或者将以上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23232077@qq.com,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每套售价300元,联系代理机构人员微信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接受;
5.3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泰州市姜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泰州市姜堰区科技路199号(泰州市姜堰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评标办法
7.1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tai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拒绝其获取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三水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姜堰开发区科技路199号 | 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路296号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123232077@qq.com | |
联系人:赵兴邦 | 联系人:朱君凤 | |
电话:0523-80575139 | 电话:0523-88274666 |
2023年12月28日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1.2 | 资格评审因素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许可证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资质证书(如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资质等级(如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养老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信誉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审查要求 | ||
…… | …… |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8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10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条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报价 | 1.不低于成本价 2.不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9分 □企业信誉:/分 ☑人员配备:10分 ☑业绩:9分 ☑技术方案:12分 | |
2.2 | 评标基准价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 注:以上方法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
2.3 | 投标报价偏差率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4.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
2.4.2 | 企业信誉 | / | |
2.4.3 | 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见证取样类(至少包含6个子项)、主体结构工程类(至少包含3个子项)、市政工程类(至少包含6个子项)岗位合格证或检测技术能力水平评价证,上述子项有一个子项得0.2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分为5分)。 1.1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砂、石常规;混凝土砂浆性能;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沥青混合料;预应力钢材、锚夹具、波纹管。 1.2主体结构现场检测: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后置埋件、结构性能、砌体结构。 1.3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沥青;沥青混合料;土工;土工合成材料;水泥土;道路结构;埋地排水管;路面砖、路缘石、路面石材;检查井盖及雨水箅;石灰,道路用粉煤灰;粗集料、细集料;矿粉、木质素纤维。 2.主要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证书或评价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提供主要检测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其要求同项目负责人。 | |
2.4.4 | 类似业绩 | 根据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60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厂房、仓储除外)工程检测业绩,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面积以合同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若合同中未能显示建筑面积的,由合同建设方出具书面证明文件原件。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2.4.5 | 技术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文件的检测方案,对照评分标准,横向比较,进行评审打分: 1.项目检测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措施方案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得0.5-2.5分。 2.拟投入本项目检测的设施设备是否全面、具体、科学。0.5-2.5分。 3.项目各检测工序的衔接描述是否全面、具体;检测成果递交流程是否规范。0.5-2.5分。 4.项目协调沟通(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方案描述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0.5-2.5分。 5.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并分析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及采取的措施和合理化建议。0.5-2分。 | |
1.上述各评分项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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