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东尖塔棚户区改造项目1#、2#、4#、5#楼、附属车库及后浇带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体结构工程劳务分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东尖塔棚户区改造工程主体结构工程。 2.工程地点:廊坊市广阳区东尖塔村。 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46223.73㎡。 4.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6.质量要求:1#、4#楼质量满足“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廊坊市建设工程龙河杯(市优质)奖”创优要求,其余楼座及车库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并满足廊坊市相关文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及本合同的要求。 7.现场条件:该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内容为:东尖塔棚户区改造工程图纸会审、变更洽商、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范围内的所有主体结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基底300mm清槽及钎探、配合机械挖集水坑,电梯基坑,柱墩坑精修施工、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注工程、铝模施工、外墙一体化保温板(含钢筋网片)施工、底板主体结构保护层、砖胎膜砌筑及抹灰、地下室止水钢板、橡胶止水带、后浇带(基础、内外墙、梁板)、地下外墙挤塑聚苯板粘贴、预埋铁件、钢筋连接搭接(包括不限于焊接、绑扎、机械连接等各种形式)、地下室抽排水、混凝土楼梯及台阶成品保护、竖向构件阳角等混凝土构件的成品保护等、临边洞口防护、安全文明施工、肥槽土方回填(人工配合夯实)、塔吊基础、施工电梯基础、按图纸要求预留洞口、外墙螺栓孔封堵及主体结构施工、配合招标人检测试验工作、变更、洽商签证、施工方案范围内所含的劳务工作内容,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实体、辅助工作内容,提供招标人所需资料、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在集团公司的《合格劳务分包队伍资格准入名录》中。 (2).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 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工程施工业绩。 (6). 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7).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8). 投标人施工队伍必须是整建制队伍,保证人员充足,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根据项目实际工期计划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9). 投标人的人员履约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投标人需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应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方可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投标人任何人员,投标人应予以撤换。 (10).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311.84万元(含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子版发售(不开具发票),售后不退,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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