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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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答疑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第20页第7点 如承包人还不服的,可按合同专用条款第40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发包人的决定。 建议: 删除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发包人的决定。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2、合同第26页第8.15点 为保证工程顺利验收,承包人需以发包人的名义完成建筑材料及相关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委托(除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单独委托的检测、监测项目外),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仅配合送检等资料盖章工作。 建议: 改为检测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3、合同第47页第(9) 发包人已支付的建筑材料检测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支付进度款直接予以扣除。在工程结算时,应当扣除本项目所有建筑材料检测费用(以发包人与检测单位的结算金额为准)。 建议: 删除发包人已支付的建筑材料检测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支付进度款直接予以扣除。在工程结算时,应当扣除本项目所有建筑材料检测费用(以发包人与检测单位的结算金额为准)。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4、合同第47页第(9)②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建议: 改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和钢筋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检测、钢筋间距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等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5、合同第48页第(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规定XXXX,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监)测项目包括。 建议: 增加第18项人防相关检测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6、合同第49页第8.3点 合同通用条款第8.3款所提及的工期顺延情形只适用于一般节点工期,且发包人不予赔偿损失。 建议: 建议删除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7、合同第50页第(6)点 未移交后续施工单位或发包人或接收管养单位使用前,对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 建议: 改为未移交后续施工单位或发包人或接收管养单位使用前,对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因承包方原因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8、《合同》第54页第15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随意处置本项目挖掘土方,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配合大横琴湖心新城项目的土方转运、平衡工作,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 建议: 增加由于发包人指令,一次运距超过合同工程量清单的,或者多次倒运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按签证处理。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9、合同第68页第12.1 承包人不得以与发包人有争议或争议未解决为由而单方面停工,否则,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38.8(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 建议删除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0、合同第107页第26.3条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提前扣回预付款,具体扣回时间节点、比例由发包人决定,承包人必须服从。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建议: 建议删除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1、合同第149页34.5条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 建议: 改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2、合同第238页第43.2条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建议: 改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保险,供货方承担保险费用。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3、招标清单计价软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包含了按子目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脚手架部分,外脚手架费用不应该含在不可竞争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 建议: 将按子目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脚手架部分移至其他措施项目费中 答:不调整。
14、是否有甲限品牌及甲供材清单。 建议: 请提供有甲限品牌及甲供材清单 答:投标阶段无品牌及材料要求,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进行报价,中标后按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5、《合同》第12页第2.4条,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2.2款的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建议: 增加若对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发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6、《合同》第12页第2.5条, 发包人提前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发包人无须向承包人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因政府决定、政府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被取消或终止建设时……发包人无须向承包人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建议: 增加若对承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发包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7、《合同》第12页第(3)条, 质保期满前15天内,由参建四方(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场地标高进行联测,联测结果与竣工验收场地标高相比,平均高程正负偏差不得大于**cm,否则需由承包人进行修整(削高填低。 建议: 增加费用按签证处理。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8、《合同》第13页第2.7条, 砂、石余渣量合计≥100000m3,本工程砂石余渣由发包人另行公开销售方式处置,由竞得人取得砂石余渣处置权,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做好砂石余渣临时堆放及管理工作。 建议: 增加若发生甲分包配合工作,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计取施工总承包管理费和专业工程配合服务费,此部分工程所发生的配合费不含在合同包干范围内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19、《合同》第27页第(9)条, 承包人无条件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凡涉及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议价、索赔、处理事故、改变工期、改变技术标准、改变重大施工方案等一切有关工期、费用的问题,均需与发包人共同商定,报发包人书面批准且获得发包人盖公章予以确认。监理人对涉及上述问题的签认不视为发包人对相关问题的确认及批准,凡涉及此类的批准均需得到发包人的书面盖章批准方可作为工期顺延及调整工程造价等的依据。 建议: 增加工期顺延及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按合同40条争议处理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20、《合同》第14页第3.2条, 因政府政策调整或发包人原因,发包人有权对建设规模及关键节点工期进行调整,承包人对此不得有异议,承包人不得因以上调整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建议: 承包人不得因以上调整向发包人进行索赔不合理,应当删除,增加由此造成工期和费用调整的双方协商处理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21、《合同》第36页第1.37条, 施工承包管理费和专业工程配合服务费结算时按投标报价包干计算,不再调整。 建议: 建议改为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的施工承包管理费和专业工程配合服务费项目,按投标报价费率X甲分包工程合同造价计算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22、《合同》第37页第1.38条, 1.38甲供材料设备管理费:指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进行甲供材料设备采购、供货、验收和保管所需的费用。结算时按投标报价包干计算,不再调整。 建议: 建议改为根据实际发生的材料设备管理费明细,按国标清单采购保管费率X甲供材采购合同造价计算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23、《合同》第15页第3.4条, 无论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批准或另行下达的节点计划与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相比提前多少,承包人均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不得延误。 建议: 增加由于赶工造成的赶工费,承包人有权按照工期定额,对发包人进行工期索赔 答:按合同执行,不调整。
24、《合同》第51页第15)条,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随意处置本项目挖掘土方,发包人有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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